4月10日,工信部公布《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方案》(以下稱《方案》),獲批開展試點的地區將進一步擴大對外資在增值電信業務領域的準入。
根據方案,國內將試點取消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內容分發網絡(CDN)、互聯網接入服務(ISP)等業務外資股比不得超過50%的限制,且不再設股比限制。上述方案將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率先開展試點。
業內人士表示,這一擴大開放政策旨在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激發市場競爭和主體活力,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與全球共享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紅利。
不再設股比限制
據了解,工信部日前決定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工作。
《方案》顯示,獲批開展試點的地區將取消互聯網數據中心、內容分發網絡、互聯網接入服務、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以及信息服務中信息發布平臺和遞送服務(互聯網新聞信息、網絡出版、網絡視聽、互聯網文化經營除外)、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
對于獲得試點批復的外資企業,我國將遵循“內外資一致”原則進行管理,取消上述業務外資股比不得超過50%的限制,且不再設股比限制。
而率先獲批開展試點的區域有4個:包括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
接下來,上述四地將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提出試點實施方案并報工信部。工信部將負責組織對四地試點實施方案和實施條件等開展評估論證,對符合條件的地區作出批復。
實際上,工信部此前已經在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了增值電信業務開放試點,開放了10項增值電信業務中的8項,其中6項不設外資股比限制。而從2020年起,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政策推廣到了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截至2024年2月底,共有1884家外資企業獲準在華經營電信業務。
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工信部部長金壯龍在“部長通道”集中采訪活動上也曾提及,今年準備試點開放互聯網數據中心等電信增值服務。
數字經濟投資規模有望加速擴大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一擴大開放政策旨在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激發市場競爭和主體活力,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與全球共享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紅利。
以數據中心(IDC)為例,隨著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數字經濟蓬勃發展,IDC作為各個行業信息系統運行的物理載體,已成為不可或缺的關鍵基礎設施。IDC的建設已成為“新基建”的重要組成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當前國內的IDC產業不僅處于快速發展階段,也面臨著智算轉型的關鍵窗口期。根據工信部數據,截至2023年,我國提供算力服務的在用機架數達到810萬標準機架,算力規模達到230EFlops。
科智咨詢的統計數據表明,中國IDC產業正在從通用算力服務向智能算力升級。2023年智算市場高速發展,全年智算中心投資規模已經超過800億元。而根據中商產業研究院發布的報告顯示,2023年中國IDC市場規模約為2407億元,同比增長26.68%。該機構預測,2024年中國IDC市場規模將達3048億元。
在業內人士看來,隨著新基建的布局,數據中心業務將成為智慧城市建設的標配,巨額市場勢必會引起境外投資者向國內市場進軍。
“試點開放互聯網數據中心等增值電信業務,將為外資企業提供更多的機會,參與到國內這一巨大市場的競爭中。”國內某頭部IDC運營商人士認為。在他看來,政策的開放不僅能夠吸引更多的外資流入,促進技術和資本的交流,也將推動國內IDC產業的技術創新和服務升級。
不過他也提及,外資的參與會帶來新的運營理念、管理經驗和技術標準,也會帶來新的挑戰。“一方面市場競爭會更加激烈,另一方面整個產業生態、產業鏈都可能面臨變革。而且,受到沖擊的不僅僅是數據中心企業,還會包括產業鏈上下游。”
總體來看,業內普遍認為,境內外投資者未來勢必將更加關注境內的IDC項目投資機會。市場預計,數字經濟領域的投資規模將會加速擴大。
多家上市公司試水合作
實際上,此前已經有不少A股上市公司頻頻與外資在數字經濟領域開展合作。
其中,立方數科在去年10月16日曾公布,該公司成為全球最大的數據中心公司Equinix的全球合作伙伴。近期,該公司在互動平臺上也提及,工信部有關政策預計將會對行業發展產生較大正面推動作用。無獨有偶,高鴻股份也與Equinix成立合資公司,目前該合資公司也進入實質運作階段,運營著4個數據中心,并成功取得CDN及云牌照。該公司正在拓展CDN業務、云業務,嘗試進入MSP(管理服務提供商)業務。
資料顯示,Equinix成立于1998年,于2003年在納斯達克上市,是全球規模最大的數據中心服務商,提供數據中心主機托管、互聯服務以及基礎設施管理服務。
而光環新網的主營業務為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和云計算業務,該公司提供的云計算業務主要包括運營亞馬遜云科技中國(北京)區域云服務,其子公司為用戶提供基于亞馬遜云科技的云服務產品和解決方案服務。
不過,在業內看來,未來外資的進入也會面臨“水土不服”的問題。如何更好適應中國的政策和市場,在符合我國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相關法律的情況下開展本土及國際業務,還需要進一步的探索。
關于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工作的通告
工信部通信函〔2024〕107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持續優化外資營商環境,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率先開展試點。四地所屬省(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根據《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方案》(詳見附件)組織制定試點實施方案。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組織對四地試點實施方案和實施條件等開展評估論證,并作出批復。
二、在獲批開展試點的地區取消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內容分發網絡(CDN)、互聯網接入服務(ISP)、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以及信息服務中信息發布平臺和遞送服務(互聯網新聞信息、網絡出版、網絡視聽、互聯網文化經營除外)、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
三、擬在試點地區開展前述增值電信業務的外商投資電信企業,應按照相關規定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申請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試點批復,并在電信業務經營活動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試點批復的規定,接受、配合電信管理機構及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開展試點實施情況評估,及時總結試點的先進經驗、模式、典型案例等并宣傳推廣。
五、根據試點實施情況,適時擴大試點地區范圍,有關事項另行通告。
附件: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方案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4年4月8日
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方案
一、試點目標
通過試點擴大電信領域對外開放,推動優化外商投資環境,豐富電信市場供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行業服務水平,深入參與國際合作,形成立體化制度和安全監管體系,促進信息通信業高質量發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二、試點內容
(一)試點開放業務
在獲批開展試點的地區取消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內容分發網絡(CDN)、互聯網接入服務(ISP)、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以及信息服務中信息發布平臺和遞送服務(互聯網新聞信息、網絡出版、網絡視聽、互聯網文化經營除外)、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
(二)業務經營要求
試點開放業務經營主體注冊地、服務設施(含租用、購買等設施)放置地須在同一試點區域內,不得購買、租用本試點區域外CDN等設施開展加速服務。ISP業務服務范圍僅限本試點區域,且需通過基礎電信企業互聯網接入設備對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其他業務服務范圍可面向全國。
三、試點地區的申報條件及評估程序
(一)申報條件
試點地區需在開放創新方面具有一定制度優勢,信息通信產業發展基礎良好、潛力較大,吸引外商投資制度健全,安全監管保障能力到位,試點示范經驗豐富。試點地區需牢固樹立系統觀念,統籌發展與安全,結合自身定位和發展需求,給予必要的機制和資源保障,支持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做好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服務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監管保障體系,取得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更好為電信業務開放創新發展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二)評估程序
擬開展試點的地區所在省級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提出試點實施方案并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專家評估論證,調研核查安全監管保障體系等,對符合條件的地區作出同意開展試點的批復。
四、試點退出機制
試點地區如存在企業違法違規等問題頻發、風險集中、安全監管條件難以保障等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可商相關部門視情縮減其試點業務范圍,對情節嚴重的可提前終止試點。退出試點的地區應組織相關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存量用戶遷轉、退網等善后工作。
五、試點保障措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作為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增值電信業務試點擴大對外開放評估。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開放配套保障措施落實,強化信息交流共享和跨部門協同,防范化解安全風險。
地方通信管理局作為本地區電信管理機構,會同相關部門督促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企業規范運營,監督管理服務質量,建立企業信息上報和定期抽查機制,強化網絡和數據安全監管能力,督促企業切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
試點地區政府做好本地區試點企業管理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協調合作機制,構建雙向告知、數據比對機制,將證照銜接、監管聯動、執法協作等機制有效貫通,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試點地區政府提供人員、資金等支持保障,支持地方通信管理局加強監管人才隊伍建設,升級改造互聯網信息安全管理系統,建設互聯網監管信息系統,為試點開放提供監管支撐。
六、試點總結
試點地區政府每年定期梳理匯總試點情況及問題,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部門對試點地區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并予以通報,及時總結試點的先進經驗、模式、典型案例等并宣傳推廣。
中國基金報記者 馮堯 編輯:喬伊 審核:許聞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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